[关于**廉州镇**大道11号(****公司)内无线基站的转供电电费]项目的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廉州镇**大道11号(****公司)内无线基站的转供电电费]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1. 采购内容
【说明:****公司根据《****委员会、****管理局、****建设局、****信息化局、****公司**供电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通信基站转供电环节收费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发改价格〔2021〕48号)按:供电局开具给****公司总表发票的电费单价(含税)+乙方通信设备电费的12%(含损耗电费)计收**廉州镇**大道11号(****公司)内无线基站的转供电电费(以后收费标准有调整的,由****公司根据供电局收费标准确定)。供用电合同开始履行期限追溯到 2024年7月1月至2030年6月3日止(预估电费合同总金额约为30000元)。其中从2024年7月1月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转供电电费为911.95元。
2. 直接采购原因
【****供电局直供电,经与****公司商议,****公司同意在**廉州镇**大道11号(****公司)内提供单相220 ****公司无线基站用电。】
3. 直接采购供应商
【说明:****公司】
4.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5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5.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电话:198****5971
邮箱:****@136.com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海**县廉州镇**大道11号
邮编:536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