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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人办〔2021〕15号)、《关于全面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南人综〔2021〕64号)、《****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南人办〔2021〕46号)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人办〔2022〕31号)文件精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我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实际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加工总计 23513 份,合同总金额 ****319 元。项目已验收完成,质量标准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前期已向施工方支付3期次合同款合计 ****253.05元,剩余74065.95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支付。该项目已运行一年有余,未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拟向施工方支付质量保证金74065.95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浦****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监督举报电话:0599- ****171
联系地址:**县梦笔大道316****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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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