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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恩****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报送****清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恩水建〔2025〕0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淤工程建设工作的复函》(恩府办函〔2025〕101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清淤工程项目建设
****水库库容,提高防洪能力及供水灌溉、发电等保证率,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开展****清淤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3-440785-04-01-435347)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市良西镇、牛江镇、沙湖镇、大槐镇、**镇、那吉镇。工程包括:对**市8****水库进行清淤,****水库3宗,****水库、****水库;小(1)型水库5宗,****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本工程清淤总量517.67万立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15604.3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额11814.66万元(包括临时工程478.76万元),勘察费用373.76万元,设计费用263.55万元,监理费用191.50万元,预备费用1319.74万元,其他费用1641.1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水利局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和申报地方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我市财政统筹解决(含清淤物拍卖所得资金)。
四、项目招标方式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其他
项目由你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未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同时,确保项目施工面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