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550-****626(传真)
监督电话:****016
地址:**市龙蟠大道99****管理局****管理局****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中****风电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
**市古沛镇、潘村镇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古沛镇、潘村镇境内,永久占地面积约35400m2,总投资16506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40台单机容量6.25MW,总装机容量为2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一座220kV升压站。****风电场上网电量约67216.1万kW﹒h。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报告书》。
项目已取得《****能源局关于确认中新绿能**市岭北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的函》(晥能源新能函〔2024〕100号)和****规划局《关于中****风电场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滁自然资规函〔2024〕251号)。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地。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风机、升压站、集电线路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控制项目与环境敏感点之间距离,避免光影、噪声等对其产生影响。进一步优化集电线路敷设方案,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优化施工选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布置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等大临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植被保护要求,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护措施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时间,降低对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的惊扰。尽量避让鸟类活动的高峰期、繁殖期及恶劣天气。运营期落实鸟类保护措施,加强风电场灯光管控,适时开展鸟类监测,注意避让集群候鸟;在冬至前后,降低叶轮转速,适时开展停机检修维护,进一步降低风机光影影响。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在靠近村庄一侧设置移动性声屏障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4、强化水污染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和车辆冲洗及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升压站站内绿化,不外排。
5、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干化淤泥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变压器油、废油桶、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升压站站区内需设置70m3的事故池;每个风机箱式变压器设置1座1.5m3的事故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和事故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与器材,****政府****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7、严格落实电磁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中相应标准要求。变电站所在处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8、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9、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401-340000-04-01-996444)
******分局初审意见(明环函〔2025〕21号)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