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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评审工作,现将**市拟使用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资金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416-****787
信函邮寄地址:**省**市**区**路四段12号****202室(邮编:121000)
附件:**市县域商业建设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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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