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食堂2025-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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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食堂2025-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长****广场写字楼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2025-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税务路办公区食堂、文化路办公区食堂和金钩山办公区食堂3个食堂提供食材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标包进行分包投标、分包评标、分包定标,最终每包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万元)

包1

90

肉、蔬菜、水产品、蛋类、乳制品类等

详见采购文件

1年

90

包2

72

粮油、干货、腊制品、水果、调味品、饮料类等

详见采购文件

1年

72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为批发业中小企业,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包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至 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长****广场写字楼11楼;

方式:供应商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①现场获取: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长****广场写字楼11楼)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直接获取磋商文件。②远程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并支付工本费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支付凭证扫描发邮件至****@QQ.com。采购代理机构查收后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向供应商寄出纸质版磋商文件,同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标书代写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长****广场写字楼11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长****广场写字楼11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和****门户网站(https://hunan.****.cn/zz/county/201********666/lists/201********765)等网站上发布。

2.响应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采****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税务路68号

联系方式:罗芯芯0731-****1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长****广场写字楼11楼

联系方式:叶章丽0731-****082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章丽

电 话: 073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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