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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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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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已由 **市****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3〕343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了《**市**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3459.900803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暂估价1746.097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市**区先锋镇麻柳村、保坪村,**镇新店村、梁家村等村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市**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设备,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0975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 **市**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电子标服务
4.2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4-14 12:00:00(**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4-15 17:00:00(**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3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标书代写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
地址:
**市**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
联系人:
周於强
联系人:
赵雪松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150****7155 联系电话: 023-****7775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5年04月10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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