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基地(明星体育公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海滨路181号517房(仅限办公用途)
中标(成交)金额:¥3,280,000.00(大写:叁佰贰拾捌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序号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 1 | **市******基地(明星体育公园) | 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 | ¥3,2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国明、陈璐、叶钢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2002年10月15日颁发的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商(成交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代理费金额为259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意见
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价格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序 |
| **** | 通过 | 通过 | 9.86 | 52.00 | 25.00 | 86.86 | 1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00 | 31.33 | 6.00 | 47.33 | 4 |
| ****体育场****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81 | 41.00 | 16.00 | 66.81 | 2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83 | 38.67 | 13.00 | 61.50 | 3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人和镇明星村
联系方式:181****7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沙凤三路 2 号全部(部位:501(517 区域))
联系方式:020-****592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小姐
电 话:020-****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