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道(机场以南)工程已****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3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巴福镇、白市驿镇。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全长约4.16km,其中,段落一道路起于规划道路,自南向北延伸,止于聚业一路(已建),路线总长约3.3km;段落**路起于规划道路,终点止于现状白市驿机场以南规划道路(不含已建成段),路线总长约0.86km。道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标准路幅宽度47/44m,双向八车道。现状白彭路段为现状道路改建,其余段落均为**。项目同时完善桥梁、地通道、结构、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综合管网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测合同估算金额: 约179.9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间的:边坡监测、深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深基坑竖向位移监测、周边位移(水平净空收敛)监测、地表下沉监测、墙(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墙(坡)顶垂直位移监测、拱顶下沉、变形点监测,及国家标准和地方规范要求开展的全部相关工程监测等服务内容(注:中标单位以实现监测效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为目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监测方案,实施、完善监测点设置,合理调整监测频率和监测期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实结算)。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监测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竣完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应进行监测的全部服务。其中,施工工期暂定73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项目实际开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监测服务期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监测开始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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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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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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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039 | 联系电话: | 136****240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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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机场以南)工程第三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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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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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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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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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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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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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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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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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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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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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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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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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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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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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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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7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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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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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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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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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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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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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76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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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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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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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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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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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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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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