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672.32亩耕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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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区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金岸生态****公司 类型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 7672.32亩耕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0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因本次项目出租土地是我方与**海河金岸****公司(以下简称海河金岸)于2023年4月24日签订的两份“大孙庄土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合同期内,因政府政策调整、**海河金岸****公司经营战略变更,需调整委托经营土地面积导致提前收回本标的地块全部或部分土地的,我方将于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通知交还期限内将相应土地交还我方并经我方验收合格。本次挂牌出租的7672.32亩农用地。以挂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再进行重新测量。本次在**农交所挂牌我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意向乙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意向乙方在报名前需缴纳交易保证金200万元,在成交签约后,200万元交易保证金扣除我方应收取的50%租金、20万元合同期土地保证金及农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退回受让方,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覆盖50%租金、土地保证金及农交所应收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应予签订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补齐。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二周边现有一村民占地未迁移,占地面积约为20余亩,该村民在占地面积内进行牛、羊养殖,且地块一临近唐津高速北侧有一钉子户违规占地,占地面积约160余亩(旱地),在其周边尚有零星违占违种散户或新增其他干扰正常种植事宜,租赁期限内不排除该村民影响种植的可能,乙方因负有承租期间的看护责任,乙方应确保不能使占地村民扩大违规占地面积,乙方对该情况知悉,且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已经对该情况进行了考虑,如因此对乙方产生了任何影响,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知悉,租赁土****委员会所有的变压器4台,分别位**泥**侧(3台)和西排**侧(1台),租赁期间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前述变压器和泵房的,由乙方协商处理,甲方不承担乙方无法使用变压器和泵房的任何责任和后果。因上述部分变压器需与水产养殖共用,乙方需与各方自行调配使用,其他事宜与甲方无关。乙方已现场查看过租赁土地和租赁土地范围内的变压器、水泵、沟渠、道路、涵闸等基础设施,对土地及土地方位内的基础设施现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 4.在合同期内,土地及坑塘四周的沟渠道路属甲方所有,土地四周的沟渠道路由承租方使用,只允许乙方行走、取水(但不保水源)或排涝,且乙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渠道畅通,卫生环境必须达到甲方的要求,承租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垃圾归乙方清理,如对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有破坏行为、不按甲方要求清理垃圾、除草恢复原貌或不按镇区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政策执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不退还租金并扣除租赁保证金,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已现场查看过租赁土地和租赁土地范围内的变压器、水泵、沟渠、道路、涵闸等基础设施,对土地现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承租期限内,承租土地范围内的沟渠、道路、涵闸、水泵、变压器等基础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并进行保养、维护、使用、维修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土地范围现有需使用的变压器、泵房的权属(并非全部为甲方所属,部分为其他单位所属),乙方需自行与其他权属单位沟通,并按期缴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和非种植阶段电费、电损、开通等费用(即涉及农田使用变压器电费在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向使用地国网电力或变压器权属单位足额缴纳实际发生电费。 6.在承租期内,乙方应妥善管理土地,确保农作物秸秆得到充分利用,并及时清理承租区域内的杂草和垃圾等。乙方不得焚烧和掩埋农作物秸秆或垃圾,并负责在特殊节点期间(如祭祀等)进行农田巡检,以及看护、灭火等。乙方不得以村民烧荒为由推脱责任,导致有焚烧火点或过火面积的,被生态环境或其他相关部门通告或要求整改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因通告或整改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参照**市相关政策,对乙方的农田补助资金不予确认。 7.在合同期内,因政府政策调整、甲方经营战略变更、征拆占用等因素,导致需调整土地面积导致提前收回本标的地块全部或部分土地的(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租赁土地存在被征拆占用的可能,乙方对此知悉,且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已经对该情况进行了考虑,如因此对乙方产生了任何影响,均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将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在通知交还期限内将相应土地交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收回土地时间如在种植季并已种植,征地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存在青苗损失且征用单位同意补偿的,以政府和用地方确定的标准或相关单位出具的第三方评估报告或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为准(青苗补偿仅针对当季已种植但尚未成熟的农作物,补偿范围仅限于实际种植面积内尚未成熟的农作物本身,补偿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在承租期内乙方已完成农作物收获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补偿费用),甲方可配合乙方领取相关损失补偿,相应未到期内的租金不予退还。 8.乙方知晓,租赁期内存在土地被他人施工占用(如特高压工程施工占地等)的可能,本合同项下的租金费用标准已经对该情况进行了考虑,如因第三方占地施工给乙方造成农事生产影响的,或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与甲方无关,甲方均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在租赁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意外人身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0.意向乙方可先进行实地踏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无异议。 11.乙方有义务****政府和部门检查,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卫生清理、部分花卉的修剪、道路两侧标识牌的升级改造等,并自行承担其相关费用。 12.该项目具体出租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起止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受让方条件 1、面向注册地在**区成立时间不低于5****农场、**社及法人单位且经营范围应包括相关农业粮食种植。 2、报名时需提供连续5年期的种植面积超1000亩土地租赁合同。 3、3年内获评过不低于市级农业部****农场、从事相关农业种植生产******社、相关农业证书的法人单位。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成员(至少一名)具有相关农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000****670095
账户名称 ****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支行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0
招标公告
津南区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672.32亩耕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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