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榆溪大道东延伸市政工程施工及监理 | |||
| 标段编号 | **** | |||
| 招标人名称 |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 联系人名称 | 曹迎春、范龙飞、陈方 | 联系电话 | 029-****1835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十楼开标2室 | |
| 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万元) | 获奖情况 |
| 第1名 | **** | 饶江 | 465.113018 | |
| 第2名 | 丰汇****公司 | 厍军军 | 411.060000 | |
| 第3名 | ******公司 | 郭江云 | 445.300000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13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阶段(技术明标、技术暗标)得分合计:68.28分,第二阶段(商务标)得分合计:24.00分,总得分:92.28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丰汇****公司,第一阶段(技术明标、技术暗标)得分合计:54.53分,第二阶段(商务标)得分合计:29.74分,总得分:84.27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第一阶段(技术明标、技术暗标)得分合计:57.54分,第二阶段(商务标)得分合计:26.39分,总得分:83.93分。 1、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管理处联系电话 029-****2812。 | ||||
| 以上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