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2025年兽医社会化服务动物强制免疫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和《****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参考服务方案及考核指标的通知》及《**县2025年动物强制免疫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通过询价采购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实施我县2025年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现邀请区内有资质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采购服务报价,本次采购服务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服务实施内容及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整合优化我县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创新动物免疫工作方式,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部、自治区确定的强制免疫疫种及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强制免疫疫种的动物群体常年免疫密度达90%以上,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100%,动物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养殖场监管、动物产地检疫协检、畜牧生产统计、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监测、无害化处理巡查检查、粪污**化巡查检查、疫情排查处置等其他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采购服务动物强制免疫工作要求
****农业农村局的工作部署,负责承接动物免疫工作,建立免疫档案并完成工作报表;负责做好猪瘟、鸡**疫及配套的疫苗稀释液等疫苗的采购计划、运输储存、使用记录等;开展动物免疫工作宣传、培训等;****农业农村局****控制中心按要求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协检,****养殖场监管、畜牧生产统计、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监测、无害化处理巡查检查、粪污**化利用巡查检查、疫情排查处置等工作,配合各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采购服务动物强制免疫工作考核验收要求
由县农业农村****小组分两次以镇为单位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考核评估,结合日常检查,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工作评估,在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评估。
动物强制免疫项目考核验收指标分为日常管理、动物免疫密度及动物免疫抗体水平3大项。
(一)日常管理
1.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按工作要求对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2期培训,上半年、下半年各1期,宣贯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展免疫技术等培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2.开展动物防疫检查指导工作。兽医社会化组织到各镇检查指导动物免疫工作,春季、秋季集中免疫期间每个镇各不少于3次,全年不少于8次,填写相关工作台账。
3.建立完善相关免疫工作台账。建立防疫员考勤记录,加强防疫队伍管理;建立完善畜禽标识使用记录,在“牧运通-桂”系统录入养殖信息,填报相关报表。
4.协助开展动物检疫协检工作。根****控制中心****工作站官方兽医的工作要求,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协检工作,按规定填报相关报表。
5.开展畜牧兽医相关工作。****农业农村局、****控制中心****养殖场排查,****养殖场备案情况表;****养殖场的免疫、检疫、无害化处理、安全生产等巡查检查工作;协助完成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监测、畜牧生产统计、无害化处理巡查检查、粪污**化利用巡查检查、疫情排查处置等工作,按规定填报相关报表。
(二)动物免疫密度
春季、秋季集中免疫以镇为单位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动物强制免疫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综合评定全县各疫种的动物免疫密度。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日常补免、市场定点免疫工作,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鸡**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其他常见多发动物疫病的免疫任务,畜禽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春秋两季接种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猪挂标率达100%;免疫后规范填写免疫档案,档案内容登记真实、准确,档案填写内容与现场不符合(含不建档)的均视为未免疫。验收发现免疫密度达不到100%的,责令进行补免,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上交开展补免工作的相关材料。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抽查方法如下:
每个镇抽查4****社区),****社区)抽查1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抽查10户畜禽养殖户免疫情况。其中1个村委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定,另外3个村委由考核验收组随机抽取,原则上要求抽查自然村覆盖鸡、鸭(鹅)、猪、牛(羊)、犬等畜禽。若抽查的自然村未能全部覆盖,则在全****养殖场补充。
(三)动物免疫抗体水平
春季、秋季集中免疫以镇为单位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考核验收,综合评定全县各疫种的动物免疫抗体水平。猪口蹄疫、禽流感、牛(羊)口蹄疫、猪瘟、鸡**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疫种的动物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要达70%以上,低于70%的,责令补免直至检测合格。春季、秋季免疫抗体水平采样方法如下:
1.每个镇采鸡30羽、鸭(鹅)15羽、猪20头、牛25头、羊20只。
2.其他
(1)若该镇有羊存栏,则为必检项,****村委的限制;若该镇无羊存栏,则不检。
(2)猪的散养户采样数量不足时,可以在本****养猪场的全血样品补足。
(3)牛的散养户采样数量不足时,可以由羊替代,也可以在本镇范围内采集规模场牛场的全血样品补足。
四、采购服务动物强制免疫工作考核验收结果运用及资金拨付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基层防疫工作补助
春季、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分上半年、下半年各拨付1次,各占全年的基层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的50%。
1.春季集中免疫评估结束后,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于2025年6月25日前根据《2025年**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发放方案》计算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春季集中免疫基层防疫工作补助,经公示、审核无误后,由****财政局请款直接拨付到村级动物防疫员账户。
2.秋季集中免疫评估结束后,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于2025年12月15日前根据《2025年**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发放方案》计算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春季集中免疫基层防疫工作补助,经公示、审核无误后,由****财政局请款直接拨付到村级动物防疫员账户。
(二)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服务经费
春季、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分上半年、下半年各拨付1次,各占全年的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服务经费的50%。
1.春季集中免疫评估结束后,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于2025年6月25****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材料、项目相关发票、请款函,经审核出具意见后,****财政局请款拨付全年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服务经费的50%。
2.秋季集中免疫评估结束后,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于2025年12月15****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材料、项目相关发票、请款函,经审核出具意见后,****财政局请款拨付全年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服务经费的50%。
3.在日常检查、考核评估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拨付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服务经费中予以核减:
(1)在考核评估过程中,猪口蹄疫、禽流感、牛(羊)口蹄疫、猪瘟、鸡**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疫种动物群体常年免疫密度未达90%以上、春季、秋季集中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未达100%、动物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70%以上的,责令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限期整改,每个疫种的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其中一项不达标的,每项核减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服务经费总额的0.5%。
(2)在开展动物防疫及相关工作的评估过程中,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因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免疫密度、免疫抗体不达标被各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核减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服务经费总额的1%,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核减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服务经费总额的5%,自治区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核减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服务经费总额的10%,国家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核减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服务经费总额的20%。
五、服务采购报价
根据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情况,给予开展以上业务的最优收费现金报价(报价含增值税及为开展本次服务采购业务涉及的受托人差旅费、杂费等)。
六、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资质要求
(一)区内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
(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三)依法设立并执业一年以上,未发现不良执业记录;
(四)具有与从业范围相应的资质。
七、服务采购报价材料要求
(一)报价函;
(二)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机构简介;
(三)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资质和其他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四)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信用信息情况。
八、服务采购报价评定成交方式
本次服务采购报价评定工作不设现场评审,将在服务询价采购截止时间后,由**县2025年动物强制免疫****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符合服务采购报价要求且报价最****一中标候选单位,若此报价人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小组抽签确定其中一个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小组将评审结果报局班子会议讨论确定中标单位后予以公示。标书代写
九、采购服务合同及付款
合同约定另行明确。
十、采购服务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标书代写
请于2025年4月19日(星期五)18:00点前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装入报价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递交至宾****控制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股(**县宾州镇枫江街106-2号)。
本公告自发行之日起生效。
联系方式:0771-****055
监督举报电话∶077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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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