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苦蒿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作出决定的公示

审批
四川-乐山-峨眉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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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市峨**市****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作出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8

****环境局拟对**市峨**市****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作出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峨**市****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190、****367****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190

地 址:******区春华路西段553****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峨**市****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

(二)项目性质:新设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省**市峨**市龙池镇苦蒿坪村1****水库东侧

(五)项目概况:**市峨**市****处理厂位于**省**市峨**市龙池镇苦蒿坪村1****水库东侧,设计处理规模为6500立方米/日,由****投资建设,服务对象为**国际旅游度假区-**里片区及观山片区,收集处理度假区和两片区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采用“细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BFM→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出水计量”工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能力为1625立方米/日。

(六)主要结论:

1、同意****新设设置峨**市****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

排污口地理位置:**市峨**市龙池镇苦蒿坪村1组茅杆河右岸,排****处理厂东北侧约20m处。

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16′45″,北纬29°26′45″,地理高程1408.7m。

排污口类型:****处理厂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明渠。

受纳水体:茅杆河。

2、本项目排水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DB51/2311-2016****处理厂的标准限值,未列入的污染物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最大允许排放量6500立方米/天,污染物最大控制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71.18吨/年,氨氮3.56吨/年,总磷0.71吨/年。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

4、建设单位要加强排水管理,编制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5、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特征污染物。

6、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7、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定手续。

此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时,****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在拆除或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注销决定书。

****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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