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目标
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畜牧业,通过贷款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25 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三、贴息时限、对象及标准
(一)贴息时限
给予畜牧业经营主体在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银行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贴息期内新发生的贷款,按照发生贷款日至贴息截止时间计算。贴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最长为365天。
(二)贴息对象
1.实际存栏100****养殖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乳制品加工企业。
2.年出栏50****养殖场。年实际屠宰加工2000头以上的肉牛定点屠宰加工企业。
3.具有种畜禽****种猪场****种场)、年出栏500****养殖场。年实际屠宰加工5万头以上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
4.年出栏 5000 ****养殖场。年实际屠宰加工10万只以上的家禽定点屠宰加工企业。
5.具有注册资质,运营状态良好的畜禽粪污处理运营企业。
规模养殖场需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备案,并在智慧龙牧APP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其中,承****养殖场需通过“掌上牧云”APP直接上报畜禽生产监测数据。经营主体贷款(三)贴息标准
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如实际贷款利率低于报价利率,按实际贷款利率贴息。单体贴息资金上限200万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申报意向的主体携相关佐证材料,在2025年7月1日上午9点-7月7日下午17****服务中心422室申报项目,联系人吕贵超,联系电话151****7890。
附件:贷款贴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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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
附件
贷款贴息申请表
报送单位:XX ****农业农村局(公章) 财政局(公章)
| 序号 | 市(地)、 县(市、区) | 申请贷款贴息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发放贷款机构名称 | 贷款金额 (万元) | 贷款起止时间(XX 年XX 月XX 日-XX 年XX 月XX 日) | 实际贷款 年利率 (%) | 实际缴息 金额 (万元) | 申请贴息资金 (万元,保留两 位小数) |
| XX 市合计 | |||||||||
| 1 | 市本级 | ||||||||
| 2 | X 县 (市、 区) | ||||||||
| 3 | ... |
备注:****猪场,奶牛、 肉牛、生猪、****养殖场,乳制品加工企业, 肉牛、生猪、家禽屠宰加工企业,畜禽粪污处理运营企业。
填报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