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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辖区内非遗项目“广兴药膳”(区级名称:“广兴堂药膳”)、“金银细工制作技艺”向******体育局提交请示,申请保护单位实质性变更,根据《**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专家评审会意见,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同意“广兴药膳”(区级项目名为:广兴堂药膳)、“金银细工制作技艺”市级、区级项目保护单位变更。其中广兴药膳(区级项目名为:广兴堂药膳)保护单位拟变更为**市**区文物****保护中心,金银细工制作技艺保护单位变更为**市拱****工作室。现将变更情况公布如下:
| 区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变更 |
||||
| 项目名称 |
级别 |
原保护单位 |
拟变更保护单位 |
变更原因 |
| 金银细工制作技艺 |
区级 |
**市拱****服务中心(**市**区****服务站) |
**市拱****工作室 |
为了更好推进金银细工制作技艺项目的传承保护工作 |
| 广兴堂药膳 |
区级 |
广兴堂国医馆 |
**市**区文物****保护中心 |
原保护单位单位因业务调整及战略规划等原因,已完成注销 |
| 市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变更 |
||||
| 项目名称 |
级别 |
原保护单位 |
建议变更保护单位 |
变更原因 |
| 金银细工制作技艺 |
市级 |
**市拱****服务中心(**市**区****服务站) |
**市拱****工作室 |
为了更好推进金银细工制作技艺项目的传承保护工作 |
| 广兴药膳 |
市级 |
**广兴堂****公司 |
**市**区文物****保护中心 |
原保护单位单位因业务调整及战略规划等原因,已完成注销 |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止)。公示后若无异议,将由****发文公布。
若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请联系****非遗科,并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区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A座1219室,****非遗科
联系电话:0571-****5844 杜伊雨然
****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