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泳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龙口市泳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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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
工程地址: **市
建设规模: ****处理厂厂内。****处理厂目前处理规模为4万m3/d,扩建规模为3万m3/d,提标部分设计规模7万m3/d,建成后总规模7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府东一路;西至龙青高速 ;南至东江街道** ****集团部分排水) ;北至海岸线。主要负责收集处理城市新区、 芦头镇、新嘉街道、徐福街道、东江街道部分区域的污水。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钱生财 联系电话: 0535-****137
招标单位: ****
联系人: 钱生财 联系电话: 0535-****137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王雅兰 联系电话: 0535-****596
开标时间: 2025/4/9 9:00:00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中心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A 88.43
B 59.63
C 73.44
**市水利****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28.7 32 31.4 22.7 26.7 27.4 28 28.44 5.5 18.38 52.32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设计院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06900(元) 设计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绿化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绿化工程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及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苗木保活养护期为自完工初验合格之日起两年。 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97900(元) 设计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签订合同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设计工期 1 个月,施工工期于 2025 年12 月30日前完工。
**市****公司,****集团****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42740(元) 合格 本项目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完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设计院

1 ****处理厂工程总承等项目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市****公司,****集团****公司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设计院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市****公司,****集团****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设计院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市****公司,****集团****公司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市水利****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魏亚萍 ****05300(元) 18.38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5年04月10日11时26分 - 2025年04月13日17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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