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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707 传真:0913—****700
通讯地址:****环保局开发股715500
邮箱:****@163.com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县“绿岛-****中心”项目 | **县渭清路与煤化大道路口 | **** | **瑞****公司 | 该项目位于**县渭清路与煤化大道路口,占地面积约12913.9m2,总建筑面积 8600m2,主要建设包括一体化喷漆站 3200m2(包括 10 个打磨区,10 个家用车喷漆区及 1 个卡车喷漆区),1 座 5 层综合楼,用于汽车修理(仅涉及车辆保养维护)、办公及汽车配件销售等,****电站****电站。同时配套改造占地范围热力管道以及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该项目总投资为4736.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4万元,占总投资14.02%。 | 报告表类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