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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10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时间 |
| 1 | **** | 年拆解、破碎15万吨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项目 | **市**县桃林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三期9栋厂房 | **仁环****公司 | 2025.4.10 |
| 2 | ******公司 | 年破碎15万吨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物项目 | **市**县桃林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三期4 栋厂房 | **仁环****公司 | 2025.4.10 |
| 3 | **县****公司 | 年拆解、加工16万吨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项目 | **市**县桃林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三期5栋厂房 | **仁环****公司 | 2025.4.10 |
联系电话:0518-****0628****中心)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晶****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 222300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下载: ****年拆解、破碎15万吨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项目报告表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