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10日 15:52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8-****78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南路31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8-****0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镇蜜郡巷2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8-****788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等医疗废弃物的委托转运处置,应保证收集和处理全过程安全和按规定无害化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于2025年3月17日,在**省采购网和“政采云”同时发布采购公告;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一次采购失败。2025年3月27日,在**省采购网和“政采云”同时发布重新采购公告;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二次采购失败。医院于2025年4月9日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研究和讨论,论证专家组-致认为:1、****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是根据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条款及求均无不合理的规定,不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且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项第3款情形: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2、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弃物,在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存在造成环境污染、病原微生物扩散、引起疾病传播流行的风险,因此,不宜跨省市、跨地区和长途运输。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而**州辖区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仅有****,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该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省**彝族自治****办事处****花园C2栋二楼C2-8室
2025-04-11至2025-04-17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南路317号
联系电话:0878-****01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北路25号
联系电话:0878-****36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镇蜜郡巷28号
联系电话:087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