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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9月12日,****审计局派出审计组,****管理所负责建设的**县小**镇石座桥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县小**镇石座桥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县小**镇大坡村,桥梁为现浇空心板桥,桥面宽8米,长30.54米。
**县小**镇石座桥工程属于**县2017年下半年村屯道路扶贫产业开发配套道路及水毁道路项目,资金来源为**县2017****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取得了相应批复。
**县小**镇石座桥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103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48元、待摊投资17995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县小**镇石座桥工程建成后,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有效促进农村地区发展。****管理所在负责该工程建设的具体工作中,能执行基本建设的法律、规章及有关合同条款。但在审计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结果
**县小**镇石座桥工程概算金额****103元,审计审定决算金额****660.96元。
四、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县小**镇石座桥工程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为多计工程价款金额9721.83元。
五、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 的规定,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按审计审**果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并调整相关账目的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