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编号 |
****
|
||
| 标的名称 |
(2025)3074**东****公司“圣尊摩纳哥庄园”部分在建工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
||
| 是否国资 |
非国资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 资产描述 |
资产转让
|
||
| 实物类别 |
其他
|
||
| 标的名称 |
(2025)3074**东****公司“圣尊摩纳哥庄园”部分在建工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
|
数量 |
1
|
| 现场查勘安排 |
联系人:马戈 171****6288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转让底价 |
10530.730595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公司开发的“圣尊摩纳哥庄园”项目整体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中,有40套在建别墅归**市沈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该部分财产不包括在本次转让标的中;另有6套在建别墅归案外人所有,该部分财产包括在本次转让标的中。本次转****公司所有的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位于同一规划内,两标的建筑现状存在穿插分布,单独竞买任意标的可能无法完成续建,故本次转****公司所有的财产必须由同一买受人竞买。竞买人单独竞价行为无效,单独竞价后管理人有权拒绝交付本次转让标的。出现上述情形的不视为管理人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必须为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竞买人不以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房屋等为目的的除外),管理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本次竞价采取电子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3.竞买人自竞价成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管理人处(地址:**省**市**区青年北大街**有色大厦15楼)签署《交易合同》,并自签署《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齐尾款。尾款交齐后再到管理人处办理交割手续(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4.竞买人需自签定《交易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部门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逾期未与自然**部门签定补充协议,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交易合同》,只无息退还尾款,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具体事宜详见“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5.竞买成交价不包含竞买人因本次交易和后期续建所发生的一切佣金和税、费;竞买成交后不动产权属转移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破产企业和竞买人各自承担。竞买人不承担竞买成交前标的本身所涉及的历史欠税、欠费。上述一切佣金及税、费等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和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纳税事宜详见“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一、项目整体介绍
1.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均****开发区满堂街道中水村,东瀛公司已取得棋**国用2011字第001号、棋**国用2013第05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分别为城镇住宅用地和一类居住用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86676平方米和9212.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分别为2059年12月22日和2083年5月26日,上述土地均已开发。 2.东瀛公司在上述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圣尊摩纳哥庄园”项目包括一期和二期工程,有①别墅42栋、②业主会所(即售楼处)1栋、③洋房3栋、④高层住宅6栋、⑤高层住宅地下车位。上述在建工程现状为未完工,除业主会所外仅土建工程已封顶(地下车位未封顶),外墙面部分已完成,安装工程未进行。 按《建筑扩初设计方案》,两宗土地合并开发建设。一期工程全部在棋**国用2011字第0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二期工程部分在棋**国用2011字第0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部分在棋**国用2013第05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 棋**国用2011字第0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已开发项目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棋**国用2013第05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已开发项目只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下述特殊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解决并承担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管理人无法向竞买人提供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以及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仅能****公司****机关核发的许可、证照为交割要件。《竞买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其他隐性信息或缺失信息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应在竞买前现场看样、充分评估风险。 2.管理人无法提供在建工程涉及的土地、****机关批准文件的详细档案,管理人以项目现状转让。 3.因工程停工多年,已完在建工程可能存在建筑质量瑕疵,导致后续建设增加成本或者无法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施工作业。现场临时电,水,施工道路等存在无法继续使用的可能。现场存在的塔吊,**吊,临时板房等建筑工程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 4.该宗地未建设消防蓄水池、蓄水池、化粪池、供暖等配套设施,管理人无法提供修建上述配套设施的规划或者批准文件。 5.管理人无法保证现场已完工程可能存在对原设计、规划的改变,或者按照规划要求需要在该宗土地内新增物业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的情况。 6.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对已完工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及现状描述并非基于专业机构给出的具体测量数据及建筑施工术语,现场可能存在与评估机构披露不相符情况。 7.除上述管理人披露的风险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隐藏风险导致竞买人受损,管理人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对拍卖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竞价成功后,无论任何事由导致竞买人权利受损的,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8.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或者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9.本次公开转让管理人就标的物相关说明已在****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管理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10.司法机关对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查封尚未全部解除,125套别墅《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也未撤销。管理****人民政府批准的停缓建项目“一楼一案”盘活方案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竞买人权益。 三、土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纳税等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核心内容:①2025年3月15日前开工,2025年11月15日竣工(分期建设的,最晚不超过2026年11月15日前竣工)。逾期开工或竣工每日应支付竞买成交价款与规划条件变更需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总和0.5‰的违约金。②因相关规划条件变更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可在开工前分期缴纳。逾期付款每日应支付规划条件变更需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③逾期开工、竣工、付款超过18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竞买人付清转让价款、缴纳相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机****人民政府批准的停缓建项目“一楼一案”盘活方案采取相应措施,为竞买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竞买人可以在土地用途不变、容积率不大于1.2且不小于1.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为20米的条件下,结合项目实际需要提出规划条件变更事项,依据上位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变更程序。由于规划条件的变更等原因导致土地出让价款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增加的,竞买人应另行补缴。 4.竞买人与自然**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履行相应义务后,自然**部门可为竞买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竞买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市房地产项目停缓建相关便捷政策为竞买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房产部门可为竞买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机关按转让标的实际成交价格缴纳契税、印花税。因规划条件变更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以应补缴数额为基数缴纳契税、印花税。 8.办理上****人民政府****政府处理停缓建项目专班提供全程协助。 四、优先购买权人 本次转让尚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转让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转让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必须为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竞买人不以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房屋等为目的的除外),管理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本次竞价采取电子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053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交纳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拍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拍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东****公司债权人
|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东****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
||
| 项目附件材料 |
暂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