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关于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活动项目的比选公告
****通过公开比选方****公司来开展****2025年研学旅行实践活动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研学旅行实践活动项目
2.项目业主:****
3.项目意义:培养学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感悟传统文化,加强劳动教育。
4.项目主题: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基地等,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5.比选项目简介:****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共106个教学班,学生6000余名。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厅等14部门****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局关于做好研学旅行风险防控的通知》《****教育局关于****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期,结合我校教育教学计划,将于2025年4****小学五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二年级各组织一次为期一天的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
二、资金来源
****教育局印发的《****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细则(实行)》[2025]23号文件精神,学校为在校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活动,应合理测算研学旅行实践的费用开支(包括食宿、交通、门票等)预算及明细,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三方组织的,学校代收代付相关费用,经费收支管理按照《****教育局关****学校(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管理的通知》执行。但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参与,不得在代收费中营利。承担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单位要对城乡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研学旅行实践给予适当费用减免。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14日12时00分,地点为****(**校区)励志楼201室。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3.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五、公告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微信公****学校校务公开栏。
六、联系方式
比选进行单位:****
地 址:**市简城凯力威大道北段(******校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7****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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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
来源:德育室
编辑:周 燕
初审:黄彤露
复审:任定一
审核:雷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