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河自然公示〔2025〕1号
根据《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39号)、原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河自然资发〔2019〕2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于2025年3月12日在**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举行的**市2025年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乙方以最高价竞得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 位置 | **市**区**镇 Y004 乡道西侧 |
| 面积 | 9820.64平方米(14.73亩) | 土地用途 | 供燃气用地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出让方式 | 挂牌 |
| 容积率 | 容积率≥0.1且≤0.6 | 土地级别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III级 |
| 开发程度 | 该宗土地已基本具备宗地红线外达到“三通”,红线内土地已平整(“通路”指已有现状道路直达地块;“通水”指地块周边(红线外)已有供水主管道布设,地块具体供水方案由土地受让方与供水部门协商确定;通电指地块周边(红线外)已有供电主线路架设,地块具体供电方案由土地受让方与供电部门协商确定。) | 受让人 | **** |
| 成交价 (万元) | 275 | 成交时间 | 2025年4月10日 |
二、公示期: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5日止,在公示期内若对出让地块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4日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
三、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须****总局广****税务局或前****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于2024年4月26日之前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地址:**市**区**大道8-1号
联系电话:0778-****258黎先生
****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