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至13日我县有大风天气安全提示
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4月11日夜里至13日,我县自北向南先后转西北或偏北风6级左右,阵风8到9级,局地阵风10级以上。部分乡镇伴有浮尘或扬沙,请注意防范。
一、具体预报
4月11日多云转阴天,有阵雨、雷阵雨,偏西风2-3级转偏北风6级左右,阵风8-9级,局地阵风10级以上,气温8-29度;
4月12日多云转晴天,西北风6级左右,阵风8到9级,局地阵风10级以上,气温7-20度;
4月13日晴天间多云,西北风5-6级,阵风8级左右,气温12到25度;
二、防御措施及建议
(一)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实况和预报发布频次;根据应急等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开展气象灾害评估。
****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大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灾区救灾工作;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等行业领域灾害防御工作;密切关注高火险天气形势,**气象等部门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相关部门做好大风灾害灾情调查统计工作。
(三)武警、消防****部队、消防支队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协助做好有关保障工作;****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协调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保供等工作。
(五)****幼儿园、托儿所、学校采取防风措施,加强校园宣传栏、体育器材、旗杆、高层悬挂物、门窗玻璃、简易设施、消防设施等易受大风影响物品的隐患排查整治,提醒师生不要在广告牌、树木、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督促房****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已受大风影响的区域停止户外运动及教学活动,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学放学时间等措施。
******部门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及时处置因大风引起的交通事故;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示车辆注意安全驾驶;暂停或取消大型群众性活动。
(七)民政部门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做好灾害应对,适时开放民政服务机构作为应急避灾场所,灾害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八)住建和城管部门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做好施工临时建筑内人员安全转移;督促各地对城市行道树中可能倒伏折断的树木进行加固清理,督促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做好城市公园内有关游乐和服务设施的防风安全管理,必要时停止运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运输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做好 两客一危 车辆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做好大风天气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加大对急弯陡坡、桥梁等重点路段的道路巡查力度,补充道路安全标识标牌,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措施;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调整运输计划,及时疏导、安置滞留旅客。
(十)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采取防风措施,指导农户检查加固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减轻灾害损失。
(十一)文化和旅游部门指导室外A级旅游景区(点)加强景区内基础设施和危险区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防大风导致高空坠物、树木倒伏、倒电线杆、倒墙等砸人伤人突发事件;及时关闭易受大风影响的户外游乐项目。
(十二)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管理部门组织协****公司加强通信设施检查和维护,及时抢修或调度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线路畅通;协****公司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 绿色通道 ,准确、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众发送高级别大风预警信息。
(十四)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开展所属资产的电力设施检查,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十五)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保证通讯畅通,确保情况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队伍要密切关注险情、灾情,提前组织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上报,迅速有序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