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埠头镇2024年耕地功能恢复(垦造耕地)项目
备案登记号:仙自然资规招备[2025]004号
1. 招标条件
**县埠头镇2024年耕地功能恢复(垦造耕地)项目,****政府以仙政函〔20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间道路工程等。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实施面积为26.7278公顷(合400.92亩),立项总面积为20.9608公顷(合314.41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0.6224公顷(合309.34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19.7211公顷(合295.82亩),新增旱地面积0.9013公顷(合13.52亩),最终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建设地点:位于**县埠头镇。
2.2 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组成,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本次招标控制价:****7094元。
2.3 施工总工期:不超过150天(日历天),在2025年8月7日前完成水田面积的70%水稻或茭白种植。
2.4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政府采购工程)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它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要求: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实际已完工,但在**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在建工程)中有显示的,则须提供验收鉴定书,否则将导致无效标。仅指有前述情形者),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互兼。其它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标书代写
3.3 **省外企业须是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企业。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https://ggzy.****.cn/xianju/。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cn/。投标文件只须通过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cn/xianju/)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环**路51号 地 址:******社区弘润中心办公楼3幢501室
邮 编:317300 邮 编:317300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76-****9296 电话/传真:183****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