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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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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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所属市直一区南沿街房产(7层)两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17.50万元/两年 |
2025年4月11日 至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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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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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路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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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服务中心所属市直一区南沿街房产(7层)两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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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省**市海曲东路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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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明细 |
具体详情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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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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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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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服务中心所属房屋对外有偿使用和处置的批复 日财资〔202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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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5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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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
评估机构 |
**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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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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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山博评报字﹝2025﹞第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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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评估值 |
8.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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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7.50万元/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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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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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每间标的单独租赁;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项目用于办公使用,经营内容须经出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项目成交后不得转租;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安装所承租房间电表设施; 5、出租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承担维修责任,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租金,次年租金于当年租金到期前15天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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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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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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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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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详见标的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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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蓝色经****公司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蓝色经****公司 开户行:****分行 帐号:603********00880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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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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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期挂牌至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内 2025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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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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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幅度:0.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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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报价周期: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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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8.75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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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路197****中心1号B座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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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房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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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633-****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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