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度实施乡村**战略山门镇里仁村示范庭院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项目概况
**县2023年度实施乡村**战略山门镇里仁村示范庭院创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方圆小区1栋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4月 24 日09时 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3年度实施乡村**战略山门镇里仁村示范庭院创建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采购项目代理编号: HCJS2025-SY-CG00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 ****962.88元,最高限价:****962.88元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最高限价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 1 |
**县2023年度实施乡村**战略山门镇里仁村示范庭院创建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962.88元 |
****962.88元 |
技术、服务要求和合同条款 |
1、****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相应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配备。
3.5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 2025年1月-2025年3月】由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标书代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 4月 11 日起至2025年 4 月 18 日止,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地址:**县方圆小区1栋102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等资料。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4月 24 日09 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4月 24 日09 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地址:**县方圆小区1栋102室)
六、公告期限
1、本磋****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山门镇
联系人:刘谋卓
电 话:138****9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方圆小区1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龙紫妍
电 话:131****2777/133****0527
电子邮箱:****@qq.com
项目联系人:刘谋卓(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138****9430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