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征集慈溪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运营依托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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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关于征集**市产业 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运营依托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1 10: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产业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慈政办发〔2024〕57号)、《关于公布2025年度**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认定名单的通知》(慈科〔2025〕14号)等文件精神,现向我市有关单位征集**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运营依托单位。此次征集范围包括:**市高端环境健康装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市数字轻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市汽车高端零部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一、申报类别

**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运营依托单位

二、申报要求

1、在**市内登记注册。

2、在白沙路街道范围内拥有2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体运营场地。

3、申报主体负责人为综合体依托单位负责人,依托单位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综合体日常运营。

4、申报主体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财政补助资金。

5、****协会、行业协会会长企业、****公司****公司)等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创新服务能力的申报主体。

三、综合体依托单位主要职责

依托单位主要职责为:组织发动广大企业申报科技企业、支持帮助**企业在高能级城市组建研发机构、共享科创**创建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推动共性技术推广应用,****中心建设等。

四、综合体运营资金使用和管理

1、综合体每年安排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市级及以上综合体获得的上级补助资金结转的除外),用于行业共享平台及展厅建设、专职人员薪酬、交流**活动费用、租**电物业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其中支付薪酬的人员限于从事综合体日常工作的专职人员,薪酬支出不得超过年度补助资金的三分之一。运营经费补贴与年度目标考核验收情况挂钩。

2、街道办事处根据依托单位提交的用款计划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综合体依托单位按要求严格执行资金支出范围与使用标准。****财政局结合运营经费补贴结算,每年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市级及以上综合体获得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申报**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运营依托单位的相关主体请于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至白****办公室,我街道将根据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和综合情况予以认定并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报市科技局备案。联系地址:**市三北大街2358****办事处一楼109室。联系人:许吴科。联系电话:****3272。


附件1:《**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运营依托单位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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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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