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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坐落于**市宁新街****人民检察院,经现场测绘宗地面积为1403.47㎡,建筑总面积为1198.40㎡,总层数为二层。****检察院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登记。因历史原因,该房屋建筑存在未办理产权证、宗地未办理土地审批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情况。
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市府〔2022〕1号)及《****管理局 自****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办公室《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2024】19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将坐落于:**市宁新街****人民检察院;土地使用权面积:1403.47㎡;四至:如图所示,在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情况下,******局按现状完善****人民检察院名下。
现对上述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房产权属及完善****人民检察院名下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提出,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18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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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