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11 11:18
为做好**市**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按照《****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农作物秸秆**化综合利用、渔业**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94号)文件精神,**市**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化综合利用项目投入中央资金500万元。现在全区范围内遴选秸秆综合利用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资金5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秸秆五料化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项目采取购买设备****农业农村局公开招投标采购,****建设部分由市场主体采取询价方式进行落实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项余缺调剂使用。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推进生物菌剂、酶制剂、饲料加工机械等应用,加快秸秆黄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围绕肉牛产业等草食家畜发展、种养结合、秸秆青贮、打捆、压块、膨化处理等有关机械购置。包括:秸秆铡草机、秸秆打捆机、秸秆打包机、秸秆压块机、TMR搅拌机等设备购置。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对生产秸秆有机肥等专用机械设备购置及加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秸秆燃料化利用:对生产秸秆燃料化等专用机械设备购置及加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秸秆基料化:对生产秸秆基料化等专用机械设备购置及加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秸秆原料化:对生产秸秆基料化、原料化等专用机械设备购置及加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对秸秆收储运体系必要的设备配置,包括:秸秆粉碎机、秸秆捡拾机、秸秆打包机、秸秆打捆机、运输车辆、抓车、铲车、输送带、地磅、消防器材等专用设备建设。
(七)开展监测与评价。对主要种植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测算,为秸秆**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布设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三、遴选程序
在网上发布遴选公告后,农业农村******社及涉农企业申报,申报主体在其所属乡镇进行报名并注明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同时承担收储运作业。预选秸秆饲料化承担主体5家,秸秆肥料化主体1家,秸秆燃料化主体1家;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遴选,根据申报结果,综合平衡实施区域,适当调整确定承担主体数量和资金分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各涉农企业自愿申报并编写好项目申报书(附件申报书模板),报所属乡镇,由乡镇按照规定的时间,****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并实地踏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确定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市**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进行项目实施,****农业农村局规定的任务量。
四、支持对象及内容
项目优先支持秸秆利用量大、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验的相关主体。
承担主体需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现有秸秆收储、运输等相关设备明细清单;
3.现有秸秆加工、储存场所要有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4.往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总结、参与过项目建设的需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证明;
5.主体单方本年度有自筹资金的,提供自筹资金证明和投资计划等。
上******社)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1.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2.承担主体必须做到执行方案认真、财务制度完善、工作台账详实。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按方案要求落实,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将纳入黑名单,今后5****农业农村局项目。
4.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参与实施**市**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承担主体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要求,全程接受省、市、区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审计,不得擅自调剂或挪用项目资金,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主体遴选申报时间
主体遴选申报时间:2025年4月11日-4月25日,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151****5028;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