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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有关要求,我单位配套建设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三级沉淀池”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和调试,现就建设项目竣工和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齐云山镇大源村
竣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
调试日期: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9日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56****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