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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落实《**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47)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索引号:****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1日 时效性:有效|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47):依法查处督察指出的8起红树林破坏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完成受损红树林修复。 |
| 整改牵头单位 | **** |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麦平 186****1608 |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一)**市光村镇沙地村红树林被破坏事件 1.已完成受损红树林修复。 2.对于**市光村镇沙地村红树林被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2024年11月19日,****规划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执法局已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已完成生态修复及红树林补植补造,2024年12月9日,****规划局做出终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决定。 (二)**市新州镇红树林(海防林)灭失事件 1.已完成受损红树林修复。 2.对于**市新州镇红树林(海防林)灭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2024年11月19日,****规划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因该案件影响轻微,目前当事人已完成生态修复及红树林补植补造,2024年12月9日,****规划局作出终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决定。 |
| 工作成效 | 目前红树长势良好。已按要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