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4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审批
海南-儋州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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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落实《**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47)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索引号:****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1日 时效性:有效

整改措施

措施序号(147):依法查处督察指出的8起红树林破坏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完成受损红树林修复

整改牵头单位

****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麦平 186****1608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市光村镇沙地村红树林被破坏事件

1.已完成受损红树林修复。

2.对于**市光村镇沙地村红树林被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2024年11月19日,****规划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执法局已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已完成生态修复及红树林补植补造,2024年12月9日,****规划局做出终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决定。

(二)**市新州镇红树林(海防林)灭失事件

1.已完成受损红树林修复。

2.对于**市新州镇红树林(海防林)灭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2024年11月19日,****规划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因该案件影响轻微,目前当事人已完成生态修复及红树林补植补造,2024年12月9日,****规划局作出终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决定。

工作成效

目前红树长势良好。已按要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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