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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旗人工增雨(雪)防雹的安全管理,切实通过人工影响天气降低雹灾增加降水量,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和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气象局2025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已全面展开。特公告如下:
1、****气象局是**境内唯一具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质的单位,不同于民间非法土炮增雨、防雹作业。
2、人工增雨(雪)工作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人工防雹作业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3、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区域:**所辖区域及周边地区。
4、人工增雨(雪)、防雹车均为白色长城皮卡,车牌号为蒙CMB107和蒙DJ963W。
5、人工增雨(雪)、防雹是《气象法》赋予气象部门的职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碍、围攻人影作业人员及车辆设备,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广大群众如果在我旗内发现或拣拾到增雨防雹火箭弹残骸等可疑落地物,请勿自行拆卸、倒卖、收购,****气象局****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处理。
7、如果出现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弹药而引发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请保护好现场,并****气象局****办公室。
8、人工增雨(雪)、防雹工作的流动性大,涉及面广,有时夜间作业,发射火箭的声音较大,敬请在火箭作业区附近的居民给予谅解,望广大群众周知。
****气象局****办公室电话:****805、150****1372
特此公告
**人工影响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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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