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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憨沿边产业园核心区连接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磨憨沿边产业园核心区连接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约18509.20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12585.7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2459.61万元,设计费约126.11万元。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11 16: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中国老挝磨憨—磨****服务局0691-****743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市”)(网址:http://ggzy.****.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市”)(网址:http://ggzy.****.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变更时间:2025年2月13日。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潘老师 |
| 办公电话: |
187****606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苏智盼、杨倩、杨金龙 |
| 办公电话: |
159****4272 |
移动电话: |
159****4272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磨憨沿边产业园核心区连接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4-18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06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585.7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东起现状东盟大道,西止于二期起点,全长1582.594m,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规划红线宽度38m,按双向六车道布置,沿线共规划5个交叉口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含涉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通信工程(土建部分)、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本次不含涉铁部分招标内容,具体金额、规模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3.5.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一方,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5)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3.5.2.1设计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或(2)或(3)具备其一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3.5.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5.4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4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5.5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4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 3.5.6 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4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其他: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如存在行贿犯罪等相关违规情况,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执行。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2 资质要求: 3.5.2.1设计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或(2)或(3)具备其一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3.5.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3.5.3 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附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自企业成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附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不需提供。事****事业单位的财务要求管理规定执行。(注:2022和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的资料)。 3.5.4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4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5.5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4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 3.5.6 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4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证明或承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5.7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认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8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一方,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5)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5-06 09:00 |
附件信息
| 附件: |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1 |
招标公告.doc |
2025-04-11 14: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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