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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红岩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红岩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沥青道路铺设7147.4平方米,排洪管道1540米,强弱电入地管网1620米,人行道及人行盲道路面硬化3168平方米,配套提升相关基础设施。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11 16: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0872-****966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文先生 |
| 办公电话: |
152****37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王丽芳 |
| 办公电话: |
135****7739 |
移动电话: |
135****7739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红岩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4-2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07 08: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一号开标厅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8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并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任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登记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登记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满足对应的资格要求。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 业绩要求: |
(1)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已完或在建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扫描件为准); (2)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已完或在建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