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龙马项目场地北侧道路等铺垫建筑垃圾项目(二次)预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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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龙马项目场地北侧道路等铺垫建筑垃圾项目(二次)预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4-11

****受****委托,就**县龙马项目场地北侧道路等铺垫建筑垃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进行询比邀请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4月11日15时00分,在******集团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小组评审,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响应报价:2532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县鸿兴****公司

响应报价:2570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县鸿达****公司

响应报价:258801.00元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4日

供应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公示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采购人:****

地 址:**县城南工业厂区兴潼路20号

联系方式:0552-****08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县科技创新产业园**六楼

联系电话:177****5258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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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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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龙马项目场地北侧道路等铺垫建筑垃圾项目(二次)预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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