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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已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至4月14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中心,联系电话:****006、****530,地址:**区新**路208号3楼。
投诉、监督受理部门:****机关纪委,电话:****246,地址:**区新**路208号。
附件:****中专毕业生公租房配租选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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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