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广场A区”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建设的“******广场A区”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开发建设的“******广场A区”项****卫生院北侧,琼(2021)**县不动产权第****159号,用地面积为16979.37㎡,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
该项目原整体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为16979.37㎡,总建筑面积为22331.14㎡,计容面积16962.16㎡,不计容面积5368.98㎡。容积率1,建筑密度39.97%,绿地率为20.51%,停车位地上:103个,地下:30个。
本次修改内容为:1、****农贸市场坐标修改; 原坐标1:X=****500.281,Y=408770.986更正为X=****499.614,Y=408773.338; 原坐标2:X=****468.534,Y=408761.979更正为X=****467.867,Y=408764.331; 原坐标3:X=****449.210,Y=408830.091更正为X=****448.543,Y=408832.443; 2、农贸市场原轴线号10轴同时更改为1轴. 1轴改为11轴。3、调整后A区规划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变。4、该栋建筑其他已标注的坐标不变。
调整后整体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为16979.37㎡,总建筑面积为22331.14㎡,计容面积16962.16㎡,不计容面积5368.98㎡。容积率1,建筑密度39.97%,绿地率为20.51%,停车位地上:103个,地下:30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营商环境公众号,****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建设局(联系电话:0898-****1017);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建设局,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邮编:571900。
附图:“******广场A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公示牌)
****建设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