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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4-08 18:08
| **** |
| 无要求 |
| 2025-04-24 09:00:00 |
| 120天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cn//)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
| 0元 人民币 |
| 12,239,189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2025-04-24 09:00:00 |
| 无 |
| 待定 |
| 资格后审 |
| 否 |
| 0001-01-01 00:00:00 |
| 暂无 |
| ****中心项目--房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答疑与补充通知1 致各投标人: 现就“****中心项目--房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如下: 1、问:关于“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3.1.2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专业咨询服务技术方案;(2)设计方案;(3)组织管理方案;(4)重难点分析;(5)BIM应用(若有);(6)其他要求”与“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技术部分(10分)”所要求提交的内容不一致,应以哪里为准 答:以“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技术部分(10分)”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部分: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1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变更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曾担任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每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