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递交时间:2025-04-08 10:25
| **** |
|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造价咨询具体要求为:根据《关于转发《****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要求,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承接的咨询业务相匹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
| 2025-04-24 09:30:00 |
| 120天 |
| 暂无 |
| 100,000元 人民币 |
| 6,530,20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2025-04-24 09:30:00 |
| 市开标厅(一) |
| 待定 |
| 资格后审 |
| 否 |
| 0001-01-01 00:00:00 |
| 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