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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幸福大道、产业大道信号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县 发布日期:2025-04-11 17:4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幸福大道、产业大道信号灯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开发区幸福大道、产业大道信号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招标范围:****开发区幸福大道、产业大道的电警卡口杆件及设备整改******部门协调事宜(包括杆件在改造过程中需要临时切断信号,改造完成后确保信号恢复并重新接入图像专门平台),具体以清单及技术参数为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合格至交付使用。 质保期:至少1年(自最后一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质量要求:合格。确保信号灯及电警卡口信号快速、稳定地接入公**台,并保证数据传输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确保信号与公**台的无缝对接,满足**部门对交通监控数据的需求。 最高投标限价:56万元,超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
| 范围 |
****开发区幸福大道、产业大道信号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312 号文、连建管函〔2021〕20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件执行。对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本项目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④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4-11 08:30 至 2025-04-16 18:00 |
| 获取方式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否则不予受理)。获取地点:**市**区新大街9号**﹒****花园3号楼一楼招标代理部。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4-23 15:30 |
| 递交方式 |
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4-23 15: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管委会4楼A416会议室 |
其他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幸福大道、产业大道信号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号灯提升改造及系统安装调试(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开发区幸福大道、产业大道的电警卡口杆件及设备整改******部门协调事宜(包括杆件在改造过程中需要临时切断信号,改造完成后确保信号恢复并重新接入图像专门平台),具体以清单及技术参数为准。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合格至交付使用。 2.4质保期:至少1年(自最后一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5质量要求:合格。确保信号灯及电警卡口信号快速、稳定地接入公**台,并保证数据传输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确保信号与公**台的无缝对接,满足**部门对交通监控数据的需求。 2.6最高投标限价:56万元,超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312 号文、连建管函〔2021〕20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件执行。对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本项目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④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5.3获取地点:**市**区新大街9号**﹒****花园3号楼一楼招标代理部。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5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幸福大道395号 联系人:吴科长 电话:187****6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区新大街9号**﹒****花园3号楼一层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5258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