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开发区(**)四季花海排口治理工程前期设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31
****开发区(**)四季花海排口治理工程前期设计服务答疑公告
“****开发区(**)四季花海排口治理工程前期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问:一、在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投资额不小于5000万元或单个合同设计费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合同中需包含管网及排口污水溯源排查工作内容)。”
请问:我司具有一个排水管网整治业绩,承包范围是管网的探测及CCTV检测等工作内容,且排查范围涵盖污水排口的,但合同中未直接出现“排口污水溯源排查”相关文字表述。且合同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请问此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认定要求
答:设计业绩满足要求且提供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
2、问:第三章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投标人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请明确需要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是以投标人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评审标准中备注为准,还是以附录3和附录5备注的第一类和第二类材料为准
答:以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备注为准。
3、问:第三章加分项投标人业绩“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投资额不小于5000万元或单个合同设计费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合同中需包含管网及排口污水溯源排查工作内容)。”
请问:投标人具有某市排水管网查漏补缺工程业绩,合同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工程内容包括地下管线探测及排水管网CCTV检测等溯源排查的工作内容。整个管道溯源排查工作是包含污水排口的,但合同中描述为“管网溯源排查”。请问此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认定要求
答:设计业绩满足要求且提供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
4、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商务详细评审中的投标人业绩是否由任意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予认可
答: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开发区振****基地7栋512室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9534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7407
****
2025年04月11日
原项目名称:****开发区(**)四季花海排口治理工程前期设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31
****开发区(**)四季花海排口治理工程前期设计服务答疑公告
“****开发区(**)四季花海排口治理工程前期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业绩合同扫描件;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请问:施工图合格证能否作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之一
答:施工图审图合格证可以作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之一,同时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
2、“招标公告-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与“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四、人员需求-备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按照要求进行配备,且配备的人员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处以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中关于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表述不清晰,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需按第二章中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开发区振****基地7栋512室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9534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7407
****
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