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鹤城镇圩镇基础设施提质工程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鹤发改资〔2025〕37号

****改革局关于**市**镇圩镇基础设施提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报来的《关于对**市**镇圩镇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市**镇圩镇基础设施提质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地址:**市**镇圩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对圩镇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进行翻**更换,包括:更换**河栈道段损坏路灯灯罩约8个,修复亲水栈道地板约111米,重新喷涂**路一带的停车位标线、道路边线,翻新垃圾分类亭,增加垃圾箱约55个,河道清杂,安装五子园及**公园健身器材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00.00万元
其中**工程费188.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2万元(包含设计费3.76万元、监理费2.26万元)、预备费5.71万元。
四、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4月至2025年7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
除“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外,其****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
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三届(147)之一);
****建设局 ****财政局《关于**市第二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的报告》(鹤住建〔2024〕98号);
******局《关于**市**镇圩镇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意见的函》;
初步设计方案、概算书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环境局**分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