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残联关于持续加强**“****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申报2025年度“****基地”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或经营****基地奖励补贴资金的1.5倍,不少于45万元以上,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有相对稳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侵害残疾人权益和其他违法行为记录。
(三)在**县内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地,有适合残疾人接受培训、劳动就业、发展生产的场所,场所环境、空气质量、污水排放、安全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合理便利的基本设施和辅助用品。
二、基地类型
基地可通过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模式,帮助残疾人提高生产劳动技能、实现就业或发展生产。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基地设置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岗位,以全日制用工或非全日制用工****基地劳动就业,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其中每安排1名残疾人全日制就业可按照帮扶2名残疾人折算。
(二)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基地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
三、申报所需材料
基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基地”项目申报表。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到2025年4月14日结束。
五、申报地址
****(**镇拱阁街67****办公室。
联系人:黄小泉,联系电话:0771-****655。
附件:**“****基地”项目申报表
****
2025年4月8日
附件1
**“****基地”项目申报表
行政属地: 市 县(市、区)
| 申报单位 全 称 |
单位性质 |
||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 |
||
| 主营业务 |
场地面积 |
||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 申请类型 |
□****基地 □****基地 □综合 |
||
|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
(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类型、规模、经营状况、近年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 2.安置残疾人就业主要岗位和工作情况描述,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项目描述; 3.项目计划进度; 4.受帮扶残疾人预期年增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申请人 承诺 |
本单位依据《****财政厅关于持续加强**“****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自愿申请建立**“阳光助残”基地,履行帮扶残疾人责任,所填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属实,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县级残联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财政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