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乳****小学设备采购项目--功能室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中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的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部分,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增加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扣除条款。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节能、环保产品 |
3% |
①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 节能产品品目清单 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3%)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价 C1。 ②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3%)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环保产品核实价 C2。 备注:以上两项不做重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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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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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和****网址(http://www.****.com)。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乳城镇南环西路8号
联系方式:0751-****339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金汇大道88****广场条铺二街2栋1楼125号
联系方式:0751-****552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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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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