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2025年度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5年度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万元
最高限价:22.8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保证**县114****水库3个河道站点自动测报系统正常运行,确保雨量、水位信息采集传输,5个视频监控、防汛会商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只接受专家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名单如下:1. ******公司2. **河川****公司3. **市澜海水利****公司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承诺)。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谯区龙蟠大道****国际19楼1902室
方式: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或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qq.com (****电子邮箱),原件纸质材料在开标当天带至现场递交。标书代写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 点:****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 间: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时间)
地 点:****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双创产业园B座2楼
联系方式:吴珠勇 183****2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谯区龙蟠大道****国际19楼1902室
联系方式:王工 147****6057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1 |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度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
| 1.1 |
服务期限 |
一年。 |
| 1.1 |
项目地点 |
**县境内 |
| 1.2 |
采购人及联系人 |
名 称:**** 联 系 人:吴珠勇 联系电话:183****2099 |
| 1.2 |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
名称:****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47****6057 |
| 1.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4 |
采购预算 |
22.8万元 |
| 2.1 |
招标范围(内容) |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
| 4.1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7.2 |
供应商资格条件及 其他要求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 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
| 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0.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及方式标书代写 |
2025年4月14日11时前,供应商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 (**** )。 |
| 10.3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及方式 |
2025年4月14日17时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供应商予以澄清,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 11.1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2.3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公管综〔2023〕19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
| 16.3 |
供应商要求澄清 谈判文件的截止 时间及方式 |
同表10.2 |
| 19.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限价为:22.8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总报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相关交易服务费、代理费、调试、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投标总报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
| 21 |
投标时携带的原件 |
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
| 2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标书代写 |
| 25.1 |
响应文件数量 |
正本1份、副本2份 |
| 25.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 26.1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装订在一个文件袋内) |
| 26.2.1 |
具体密封要求 |
密封完好 |
| 26.2.2 |
包装袋上应载明 的信息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在2025年4月18日 15 时 00分前不得开启 |
| 27.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标书代写 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 时 间:2025年4月18日 15时 00分前(**时间) 地 点:****三楼会议室 |
| 29.1 |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 15时 00分前(**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三楼会议室 |
| 29.4 |
开标程序标书代写 |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先进行资格审查,后进行响应文件审查,确定中标人。标书代写 |
| 30 |
其它重要说明 |
若投标单位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将按《**市公共**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从严处理,请各投标单位慎重操作。 |
| 31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
| 32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
| 33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2025年12月份组织初次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支付50%的合同价款,乙方须提供等额税务发票;2026年3月份组织最终验收,服务期间内系统到报率不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中标单位剩余合同价款,经甲方终验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剩余50%合同价款。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县2025年度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地址: **县境内
招标单位:****
1.2 本项目投资规模:投资约23万元。
2. 招标范围
2.1 负责**县2025年度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工作。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
4. 工期要求
4.1 该项目要求服务期:一年。
5. 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 资金来源
6.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
7. 标段划分
7.1 标段划分: 一个 标段;
8. 该项目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
9. 计价方式
9.1 本项目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
10. 评标办法
10.1 本项目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谈判文件的修改
11. 谈判文件的组成
11.1 谈判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三章 服务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
11.2 除11.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1.3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 2 日内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分发给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及其他有关部门,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2.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2.1 谈判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2.2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2.3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可以**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标书代写
12.4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3.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3.1 踏勘现场
13.1.1供应商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3.1.2 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现场情况和影响项目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签订合同和项目环保验收开展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项目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13.1.3 供应商须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由于踏勘过程中发生一切意外损失、损坏等费用,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13.2 投标预备会
13.2.1 2025年4月14日11时前,供应商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 )。 2025年4月14日17时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供应商予以澄清,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4 投标费用
14.1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 谈判文件的发出
15.1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由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发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6.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组成
16.1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格式认真编写响应文件,填写有关表格。
16.2响应文件目录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
(2)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合一有效证书);
(3) 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4) 诚信投标承诺书;
(5) 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6) 投标函;
(7) 服务承诺书;
(8) 二次报价单;
(9) 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提供的有关其他资料;
以上各项应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投标报价
17.1 投标报价应当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17.2 投标报价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要求。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标书代写
18.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同意**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 响应文件一式 3 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
20.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3 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20.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21.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1.1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
21.1.1响应文件一式 3 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21.2 响应文件的密封
2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于文件袋内。
21.3 响应文件的标记
21.3.1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
21.3.2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 响应文件的提交
22.1 响应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收件人:****
时 间: 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
地 点:****三楼会议室。
21.2 迟交的响应文件
21.2.1采购人在本须知第2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标书代写
23.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23.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 、“修改”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标书代写
33. 开标标书代写
33.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33.1.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应委托1—2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标书代写
33.2 对参加开标的供应商的要求标书代写
33.2.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响应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开标会议,接受审查人员的审查和验证,验证后原件即退还:标书代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标书代写
34 开标程序标书代写
①开标会议由 标书代写**** 主持;
②审查人对各供应商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到场、身份证及第33款需带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确认;
③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监督机构检查确认;
④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⑤评标应先进行资格评审,后评响应文件的顺序;
⑥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标书代写
35. 评标小组
35.1 评标小组的组成
35.1.1评标小组由3名及以上成员组成。
35.2 ****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①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供应商的职员;
②在该项目投标中,为供应商提供咨询服务或投标决策的。
36. 评标
36.1 评标工作准备
36.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6.1.2阅读、研究谈判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6.1.3熟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6.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6.2 评标办法
36.2.1评标办法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
37. 评标报告的签署
37.1 评标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8. 响应文件的澄清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
38.2 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9.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39.1 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确认,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标。标书代写
①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②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
③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39.2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①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③未能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
④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那个报价为准;
⑤供应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在名称上和法定代表人到位上发生实质性突变;
⑥相互抄袭标书的。
40. 评标过程的保密
4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标书代写
41. 定标
41.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经过评标后,评标小组推荐3名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41.2 中标通知书
41.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于2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的授予
42. 合同授予标准
42.1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41条所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人和****将于定标2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3.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3.1 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项目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3.2 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43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信用保证金的数额对供应商进行赔偿,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给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3.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43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3.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4.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44.1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数额标书代写
44.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44.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信用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4.3 中标人按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完成供货、安装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五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一、资信证明评审
| 条款号 |
审查内容 |
评审标准 |
|
| 1 |
审查资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 |
检验纸质标书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
| 服务承诺书 |
|||
二、报价评审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4.2.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 4.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报价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 服务期 |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采购需求响应程度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
| 商务报价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
重要提示:
(1) 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通过,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阶段评审程序。
(2)请供应商认真准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如评标专家在检验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1. 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 谈判小组依据本章评审标准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3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流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4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无效:
1)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内容不全,不能满足竞谈文件需求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采购时弄虚作假或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4)相互抄取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中出现多处明显雷同、有互相串标哄抬标价嫌疑的;
5)供应商对同一采购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不同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报价有效的;
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过程中, 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采购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定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1.5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6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1.7 报价评审
1.7.1 ****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谈判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谈判小组组成及职责
3.1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小组****小组组长。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服务需求
1、保证**县114座中、小型水库3个河道站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维护,具体水库及河道站见附件1,屯仓水库、**水库、车冲水库、****水库、红丰水库视频站点维护,视频会商系统维护,维护任务:野外测报设备、仪器的巡查、维护、汛期和台风季节应急抢修,人工水尺校测,定期完成站点维护;汛期故障24小时内完成抢修,非汛期72小时完成。
2、服务范围:
水库及河道站清单
| 县(市、区) |
设备站名 |
站码 |
管理单位 |
| **县 |
屯仓 |
****6200 |
|
| **县 |
红丰 |
****6220 |
|
| **县 |
车冲 |
****4380 |
|
| **县 |
练子山 |
****5940 |
|
| **县 |
** |
****6240 |
|
| **县 |
东寺港 |
****4014 |
|
| **县 |
** |
****4714 |
|
| **县 |
孙桥 |
****4144 |
|
| **县 |
小山头 |
****4694 |
|
| **县 |
**坝 |
****4704 |
|
| **县 |
庆义 |
****4724 |
|
| **县 |
邢港 |
****4734 |
|
| **县 |
王集坝 |
****4744 |
|
| **县 |
街村 |
****4764 |
|
| **县 |
陈港 |
****4774 |
|
| **县 |
大港 |
****4034 |
|
| **县 |
旗杆山 |
****4694 |
|
| **县 |
石塘罗 |
****4044 |
|
| **县 |
**塘 |
****4054 |
|
| **县 |
苏家沟 |
****4064 |
|
| **县 |
东岳庙 |
****4084 |
|
| **县 |
三里庄 |
****4094 |
|
| **县 |
官塘港 |
****4104 |
|
| **县 |
岗头 |
****4114 |
|
| **县 |
陈郢 |
****5615 |
|
| **县 |
赵八港 |
****4754 |
|
| **县 |
张花郢 |
****4074 |
|
| **县 |
石桥 |
****4024 |
|
| **县 |
菱塘 |
****4124 |
|
| **县 |
****水库 |
****4198 |
|
| **县 |
**水库 |
****4737 |
|
| **县 |
****水库 |
****4777 |
|
| **县 |
****水库 |
****4138 |
|
| **县 |
沙口水库 |
****4987 |
|
| **县 |
赵坝水库 |
****4907 |
|
| **县 |
****水库 |
****4998 |
|
| **县 |
界郢水库 |
****4957 |
|
| **县 |
****水库 |
****4867 |
|
| **县 |
**水库 |
****4078 |
|
| **县 |
****水库 |
****4877 |
|
| **县 |
龙头港 |
****9484 |
|
| **县 |
黄冲水库 |
****8604 |
|
| **县 |
****水库 |
****4978 |
|
| **县 |
上何郢 |
****9504 |
|
| **县 |
常郢水库 |
****4727 |
|
| **县 |
幸福二坝 |
****9008 |
|
| **县 |
丰收水库 |
****4927 |
|
| **县 |
大成水库 |
****4807 |
|
| **县 |
****水库 |
****4088 |
|
| **县 |
****水库 |
****4948 |
|
| **县 |
****水库 |
****4958 |
|
| **县 |
****水库 |
****4968 |
|
| **县 |
****水库 |
****4917 |
|
| **县 |
****水库 |
****4178 |
|
| **县 |
良田水库 |
****4188 |
|
| **县 |
****水库 |
****4997 |
|
| **县 |
****水库 |
****4008 |
|
| **县 |
****水库 |
****4108 |
|
| **县 |
南港水库 |
****4118 |
|
| **县 |
团结水库 |
****4018 |
|
| **县 |
****水库 |
****4028 |
|
| **县 |
****水库 |
****4128 |
|
| **县 |
井戏水库 |
****4747 |
|
| **县 |
****水库 |
****4757 |
|
| **县 |
良郢水库 |
****4767 |
|
| **县 |
****水库 |
****4937 |
|
| **县 |
何塘水库 |
****4947 |
|
| **县 |
****水库 |
****4787 |
|
| **县 |
**水库 |
****4797 |
|
| **县 |
跃进水库 |
****4038 |
|
| **县 |
张港水库 |
****4048 |
|
| **县 |
****水库 |
****4148 |
|
| **县 |
****水库 |
****4158 |
|
| **县 |
坝头水库 |
****4058 |
|
| **县 |
邹港水库 |
****4168 |
|
| **县 |
****水库 |
****4817 |
|
| **县 |
老棚水库 |
****4827 |
|
| **县 |
****水库 |
****4837 |
|
| **县 |
龙窝水库 |
****4847 |
|
| **县 |
****水库 |
****4967 |
|
| **县 |
南凹水库 |
****4977 |
|
| **县 |
涂郢水库 |
****4857 |
|
| **县 |
梁岗水库 |
****4068 |
|
| **县 |
葛港水库 |
****4098 |
|
| **县 |
万庄水库 |
****4887 |
|
| **县 |
****水库 |
****4897 |
|
| **县 |
****水库 |
****4208 |
|
| **县 |
洪郢水库 |
****4218 |
|
| **县 |
肥猪地 |
****9464 |
|
| **县 |
老虎港 |
****9474 |
|
| **县 |
龙窝寺 |
****9494 |
|
| **县 |
四面坝 |
****9514 |
|
| **县 |
幸福 |
****4604 |
|
| **县 |
朱港 |
****4614 |
|
| **县 |
三道涧 |
****4634 |
|
| **县 |
平岗 |
****4654 |
|
| **县 |
**涧 |
****4664 |
|
| **县 |
** |
****4674 |
|
| **县 |
张巷 |
****4644 |
|
| **县 |
汤庄 |
****4134 |
|
| **县 |
青年坝 |
****4704 |
|
| **县 |
十里 |
****4714 |
|
| **县 |
王港 |
****4734 |
|
| **县 |
陶港 |
****4744 |
|
| **县 |
东石坝 |
****4764 |
|
| **县 |
高郢 |
****4774 |
|
| **县 |
孙郢 |
****4784 |
|
| **县 |
猪嘴坝 |
****4624 |
|
| **县 |
孙家港 |
****4724 |
|
| **县 |
****水库 |
****8594 |
|
| **县 |
****水库 |
****8614 |
|
| **县 |
****水库 |
****4988 |
|
| **县 |
岳港 |
****4754 |
|
| **县 |
牟山 |
****4684 |
|
| **县 |
老力寺 |
****4574 |
|
| **县 |
刘桥 |
****4594 |
|
| **县 |
对河桥 |
****4584 |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县2025年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
项目合同
项 目 名 称 : **县2025年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委托方(甲方): ****
委托方(乙方):
签 订 时 间 :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 ****
有 效 期 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业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
住 所 地 : **市**县来阳路
法定代表人 : 许友军
项目联系人 : 吴珠勇
通 讯 地 址 : **市**县来阳路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通 讯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为保证**县114****水库自动测报系统正常运行,确保雨量、水位信息采集传输,3个河道站点、5个视频监控、防汛会商系统,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县114****水库、3个河道站点自动测报系统设备维护与检修事项。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的主要内容:
负责来****水库、****水库、**水库、庆义水库、邢港水库、****水库、****水库、街村水库、陈港水库、****水库、大港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岗头水库、汤庄水库、孙桥水库、陈郢水库、石桥水库、菱塘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老力寺站、对河桥、刘桥站、****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幸福水库、朱港水库、****水库、****水库、张巷水库、平岗水库、****水库、**水库、牟山水库、****水库、****水库、十里水库、****水库、王港水库、陶港水库、岳港水库、****水库、高郢水库、孙郢水库、屯仓水库、**水库、车冲水库、****水库、红丰水库等114****水库、3个河道站点自动测报系****水库、**水库、车冲水库、****水库、红丰水库视频站点维护,野外测报设备、仪器的巡查、维护、汛期和台风季节应急抢修,人工水尺校测,定期完成站点维护;汛期故障24小时内完成抢修,非汛期72小时完成。
第三条
第四条 合同经费及支付方式
1、合同经费(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
2、本项目无预付款,2025年12月份组织初次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支付50%的合同价款,乙方须提供等额税务发票;2026年3月份组织最终验收,服务期间内系统到报率不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中标单位剩余合同价款,经甲方终验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剩余50%合同价款。乙方必须确保114****水库、3个河道站点测报系统、5个视频监控、防汛会商系统运行正常,并且提供全年检查维护、抢修等项目管理工作报告以及等额税务发票。
3、****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
第五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受托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县2025年度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合一有效证书);
(3)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标书代写
(6)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7)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二次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9)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提供的有关其他资料;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的****公司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响应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公司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盖单位章):
****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若招标文****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7项信誉要求,****公司****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7项情形)。
七、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被**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
八、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标书代写
九、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
十、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3
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供应商名称 |
|
| 总投标价\服务期 |
总投标价: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 。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公司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县2025年度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 项目的服务,总投标价为(大写) ;(小写)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服务期一年。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电 话:
附件5
服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本承诺声明: (供应商名称)对本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成交将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和承诺进行服务,如未按要求执行自愿依法接受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成交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次报价单
| 序号 |
名称 |
事 项 |
| 1 |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度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
| 2 |
项目编号 |
|
| 3 |
报价次数 |
第 次 |
| 4 |
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5 |
总报价 (人民币/元) |
大写: ; 小写: 。 |
| 6 |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
|
供应商: (单位章)
****公司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应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否则,取消资格。
注:二次报价单,无须密封入响应文件中。盖章、签字后手持,带到开标现场,金额现场填写。标书代写
附件 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交易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③被**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⑤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政府采购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供应商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价。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价。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并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标书代写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委员会****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标书代写
注册地在**省内且未在**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可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核验系统 ( https://credit.****.cn/xinyong-fuwu/xvbahv/index.html)进行核验。核验不一致或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的企业在省外有失信行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委员会****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标书代写
附件 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下列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2、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4、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下列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或者许可被暂扣、吊销期间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或者证书的;
3、****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或者逃避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
依据:《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2023年8月8****管理部令第11号)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
三、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 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的;
(****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 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 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标书代写
(十五)采购人对应****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 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 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第六章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