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业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示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业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 **** )
一、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5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1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HXD1C型
推荐供应商为:****
|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 1 |
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 |
HXD1C型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C5修 |
台车 |
12 |
| 2 |
HXD1C型更换轮饼 |
台车 |
12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一条资质:①****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D1C型机车《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HXD1C型机车轮轴驱动装置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HXD1C型轮对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包件2:****-2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 HXD1D型
推荐供应商为:****
|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 1 |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 |
HXD1D型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C5修 |
台车 |
1 |
| 2 |
HXD1D型更换轮饼 |
台车 |
1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一条资质:①****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D1D型机车《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HXD1D型机车轮轴驱动装置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HXD1D型轮对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包件3:****-3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 HXD1型
推荐供应商为:****
|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 1 |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 |
HXD1型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C5修 |
台车 |
4 |
| 2 |
HXD1型更换轮饼 |
台车 |
2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一条资质:①****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D1型机车《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HXD1型机车轮轴驱动装置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HXD1型轮对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包件4:****-4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HXD3C(A)型
推荐供应商为:中车****公司
|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 1 |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 |
HHXD3C(A)型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C5修 |
台车 |
1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一条资质:①****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D3C型机车《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HXD3C型机车轮轴驱动装置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HXD3C型轮对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包件5:****-5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 FXD3-J型
推荐供应商为:中车****公司
|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 1 |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 |
FXD3-J型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D4修 |
台车 |
1 |
| 2 |
FXD3-J型更换轮饼 |
台车 |
1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一条资质:①****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FXD3型机车《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FXD3型机车轮轴驱动装置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FXD3型轮对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二、采购方式
****现就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业务外包 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公示期
2025 年 04 月 14 日至 2025年 04 月 16 日,**时间19:00。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市**区**西路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李富强
电 话:0991-****893、135****6802
招标代理机构: ****
详细地址:乌****开发区**路643号
邮政编码:830026
联系人: 郑栋霞
电 话: 0991-****197
邮 箱:****@qq.com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账 号:650********300000236
行 号:105****01115
日期: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