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类型招标/采购公告 | |
| 阳光采购 | 发布时间2025-04-11 | |
| ****2025-2028年货运数据系统定制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25-2028年货运数据系统定制服务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5-2028年货运数据系统定制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市**区**国际机场国际1号货站。 3. 项目内容:为采购方提供货运数据系统数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国际货运进出港信息数据及机场维度加货代维度贸易市场数据及看板,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 标段划分及报价限价: (1)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最高报价限价: 1)本项目设置三年合计最高总报价限价(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460,000.00元,三年合计最高总报价限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487,600.00元; 2)本项目设置第一年最高报价限价(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140,000.00元;第一年最高报价限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148,4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上述各最高报价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对以下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公司加盖公章的唯一授权证明)。 注:同一供应商,只允许一个有效供应商参与报价,如果同一****公司、分支机构等多个供应商参与报价,****公司、分支机构的管辖顺序依次****公司参与报价的,则省级分支机构报价无效;省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则市分支机构报价无效,以此类推,同级别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以登记时间最早的优先,其余报价无效)。 2.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原始数据均应****公司、机场、货代等签约**商获取的原始航班、货量等数据,而非基于其他第三方的数据进行加工和处理,且供应商应保证相关数据必须为合法获取,不存在任何盗用、侵权等情形(提供《承诺书》)。 3. 供应商应能够向采****公司的货运数据:(1)FedEx;(2)UPS;(3)DHL(提供承诺书,****公司的货运数据展示截图)。 4.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报价截止日,具备至少一个包含航空货运数据的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服务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服务内容无法体现的,供应商应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分支机构参与的,总公司业绩也予以计算)。 5. 供应商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资格响应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1 在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腐****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报价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日期以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5.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5.3 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4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供应商须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提供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公司及供应商的截图)。 5.5 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提供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公司及供应商的截图)。 5.6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若有,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5.7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 2. 3. 3.1. 3.2. 3.3. 3.4. 3.5. 3.6. 3.7. 1. 2. 2.1. 2.2. 2.3. 2.4. 2.5. 2.6. 2.7. 2.7.1 与采购方、****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2.7.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7.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2.7.4 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5.8 供应商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 2.8. 2.8.1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 1. 2. 3. 4. 5.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8.1. 5.8.1.1 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5.8.1.2 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8.1.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对象; 5.8.1.4 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供应商利益; 5.8.1.5 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异议,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5.8.1.6 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5.8.1.7 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5.8.1.8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 5.8.1.9 发生****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5.8.1.10 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2.8.2 成交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对象名单: 5.8.2. 5.8.2.1 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公司不利; 5.8.2.2 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5.8.2.3 因成交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5.8.2.4 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5.8.2.5 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5.8.2.6 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5.8.2.7 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5.8.2.8 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5.8.2.9 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5.8.2.10 存****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6. 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已按要求登记为本项目供应商并获取采购文件。 9. 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公司),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商管理”(不予**单位名单),查询网址:www.****.com/gaa。 三、报名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1. 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登****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com/gaa.html),点击主页中“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项目报价。 2. 报名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上午9:00至2025年4月16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代表将登记函(详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时提供)、采购文件购买凭证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6.com)进行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可不受理。对于已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包括支付采购文件的制作成本)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指定邮箱地址进行回复,并发出采购文件(含纸质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市**区**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号****)。 3.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开户行:中国银行**珠江支行;收款账号:701****52726。注:采购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 供应商须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 报价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为:**市**区**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号****会议室,收件人:林工,联系电话:020-****802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收件人本人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存放快递代收点)。标书代写 3. 递交报价文件应采用信封或外包装密封,全部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价文件为1正3副,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订,要求如下: 收件人:****/**** 项目名称:****2025-2028年货运数据系统定制服务项目 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信封内应附报价文件完整电子文档2份,分别为报价文件正本的盖章扫描版和WORD可编辑版,保存工具为U盘,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 采购方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6. 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如报名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标记,采购方对报名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相关声明 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发布公告**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未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标书代写 2. 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3. 如果组织第二次采购时,参与报价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仅满足两家的,采购工作可继续进行。 4. 如果第二次采购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仅满足一家或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采购方可按本单位相关规定推进工作或终止项目。 5. 采购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本项目为****自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实施,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版)》。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结果公告****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com/gaa.html)、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homepage)等媒体同时发布,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0-****8330 联系地址:**市**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号货站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020、130****5037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室 **** **** 2025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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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