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区南七医疗救治服务综合楼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4-08
**区南七医疗救治服务综合楼设计总承包答疑、变更公告
“**区南七医疗救治服务综合楼设计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 问:请提供用地位置及红线
答:项目地址位于**区华阳路与丁香路(洪岗路)**西北角,该地块正在办理控规调整,所提供附件仅供参考,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问:请提供用地周边场地及道路现状标高
答:详见附件,数据仅供参考。投标人须自行勘查现场。
3、问: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人员配备要求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装饰及其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想问装饰专业负责人提供建筑学专业职称、智能化专业负责人提供电气相关专业职称是否可以认可
答:不认可,执行招标文件。
4、问:能否提供场地地形图cad
答:详见附件,数据仅供参考。投标人须自行勘查现场。
5、问:能否提供周边场地竖向标高
答:详见附件,数据仅供参考。投标人须自行勘查现场。
6、问:能否提供各功能分区具体面积要求
答:本次项目建设需求暂定为拆除原有构筑物,**1栋主楼和1栋附属楼,主楼地上6层,地下2层,附属楼地上2层。拟设医疗床位100张,购置相关医疗设备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设置门诊大厅、眼科、口腔科、住院康复病房、内科、妇科、康复科、中医科等科室。同时考虑设置洗衣房和食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医院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
7、 问: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软件中内容不一致时,是否以投标文件为准例如以下:标书代写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8、 标书制作软件中有两个节点显示上传资格审查资料且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9、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二、设计费用清单”在投标制作软件中无单独窗口,是否可以上传至软件中的“报价文件其他内容窗口”标书代写
答:可以。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7条“项目投资估算”,现变更为“5500.00万元”。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1-****3831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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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