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组配分类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审批结果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
| 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2021-11-23 | ||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的请示》和《年产18万立方米可降解环保海绵生产(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五、二十七条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年产18万立方米可降解环保海绵生产(二期)项目位于**省**市**区岳林街道。本工程北至舒前河,西至机场南路,**年产18万立方米可降解环保海绵生产一期厂区,南至农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26'47 ,北纬29°39'52 ,项目建设内容有2幢四层车间,****广场、绿化、管线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1812hm2,均为红线范围内永久占地,不涉及临时占地。
本工程为**工程,已于2021年1月开工,计划2022年3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88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以及弃土弃渣,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面积,若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坏境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等基本符**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挖填方总量为3.66万m3,其中挖方0.83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0.78万m3,建筑垃圾0.05万m3);填方2.83万m3(其中种植土0.09万m3,一般土石方2.74万m3);借方2.05万m3(其中种植土0.09万m3,一般土石方1.96万m3),弃方0.05万m3(全部为建筑垃圾)。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2.1812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不涉及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8%。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
****广场防治区
1.工程措施:雨水排水工工程759.74m,土地整治0.2181hm2;
2.植物措施:综合绿化0.2181hm2;
3.临时措施:洗车池1座;临时排水沟248m;沉沙池1座。
(二)临时设施防治区
1.临时措施:临时苫盖500m2。
七、同意水土保持投资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29.25万元,其中主体已有115.85万元,方案新增13.40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1.74496万元)。
八、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由****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
九、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本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纳入施工管理中,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取料或弃渣场地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要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三)建设过程及时总结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沉沙等临时措施,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需拆除干净并恢复原状。
(五)你单位要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要求的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需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开验收情况,并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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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